2018年7月19日,《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议在我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邀请来自徐州市的三位专家担任此次竣工验收会议评审会委员。参加会议的还有睢宁县环保局领导、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代表,九旭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宏、总经理助理吴杰、安环办主管李大庆、环保专员王晗等人。
与会人员根据《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文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我公司二期项目(废水、废气部分)进行验收。
与会人员勘查了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的各生产车间、储罐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场所等现场,核查项目建设试运营期间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会议上听取了安环办主管李大庆及监测单位代表对九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监测等情况的介绍。专家在审阅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并经过认真质询和讨论后,形成《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我公司《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资料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我公司二期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废水、废气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次《五虎口服液、莲必治注射液等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圆满结束!后期,我公司会根据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规程,确保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