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药/医保甲类
•乳腺癌、卵巢癌、肺癌一线化疗用药;
•专利(发明,ZL201310676256.X)工艺品质更优。
《NCCN非小细胞肺癌指南、乳腺癌指南》
《中国食管癌放射治疗指南》
《肿瘤内科临床路径》
《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等多指南共识推荐用药
【主要成份】紫杉醇。
【适应症】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艾滋病(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Kaposi’s sarcoma)的二线治疗。
【用法用量】详见说明书
【规格】5ml:30mg
【有效期】18个月
【包装】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液用覆聚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的共聚物膜氯化丁基橡胶塞,每盒1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715